說明:
一、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0月17日客會產字第1136600682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鼓勵18至20歲青年走入客庄,接觸客家文化及語言,逐步建構客語環境,特舉辦「來去客庄尞」短影音徵件活動(下稱本活動),邀集青年至70個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客庄旅遊,並拍攝短影音,經審核通過者,可獲得獎勵金(共6,000個名額),以帶動客庄觀光。
三、 本活動鼓勵18歲至20歲本國籍青年(出生日期於93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間,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)至戶籍地鄉鎮市區以外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旅遊並體驗客家文化,於明(114)年2月28日前優先上傳影片且審核通過者可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2,500元獎勵金。
四、 另為振興花蓮地震及風災後的客庄觀光,其中,符合上開資格之青年且戶籍地非屬花蓮縣者,於113年12月15日前至花蓮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(鳳林鎮、玉里鎮、吉安鄉、瑞穗鄉、富里鄉、壽豐鄉、花蓮市、光復鄉)旅遊,優先上傳影片並通過審核者,獎勵金加碼至4,000元,限額2,000名。
五、 本案活動簡章及資訊,惠請協助於所屬網站協助公告與轉知,示範影片及說明會相關資訊,請至活動官網(https://www.ihakkatour.com/)查詢,另本案委辦單位: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,服務電話:02-2358-4546;電子郵件信箱�[email protected]。